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襄樊为襄阳和樊城的合称,地处湖北省西北部,汉水中游,东连江汉平原,西通川、陕,南接湘、粤,北达宛、洛,自古就有“南船北马”、“七省通衢”之说。襄樊历史悠久,文化源远流长,古老的汉水流域,自远古的旧石器时代以来就有人类栖息繁衍,是我国南北文化交流,融合的中心地区。襄樊市1987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。市域内现已查明各时期的文化遗址200多处,有些文物古迹堪称世界之最。1990年至1992年在枣阳市雕龙碑发掘一处新石器时代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,距今约6000年,内涵丰富,独具特色,属一种新的文化类型,秦汉以后又是三国文化的中心区域和历朝历代的重镇。襄樊市境内历代战争频繁,人文荟萃。著名的战例就有白起水灌鄢城之战、关羽水淹七军之战、朱序抗拒苻丕之战、岳飞收复襄阳之战、李自成进占襄阳之战、张自忠枣阳抗日会战以及解放战争中的襄樊战役等。其间英才名士也如繁星。这里是伍子胥、宋玉、刘秀、庞统、杜甫、孟浩然、皮日休的桑梓之地,又是诸葛亮、王粲、米芾的第二故乡。全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均气温15-16度,年降水量1000毫米左右,具有我国南北过渡型的气候特征。